公會對GST的立場,一貫是舉腳讚成的;其冠冕堂皇的理據,是為著要拓寬稅基,使得政府的公共收入更加穩定。然而那更重要,但又沒有說出口的理由,應該是GST會令各行各業的賬目及稅務處理起來更加繁複,最終給會計佬帶來無限商機。說穿了,不外乎是自利與貪婪!
政府及公會支持GST,有他們的數口;財經長毛 David Webb 對GST提出種種質疑,也有他的分析數字;GST真如政府般說是對整體有利嗎?誰知?
即使GST真的能使政府的收入更多更穩定,我還得想問一句:這個政策公義嗎?它能使在GST底下,對那些最不受惠者,提供到最大的利益嗎?在香港的福利制度下,真的可保護那些弱勢群體可免被GST剝削嗎?如果要一位生活本來已經拮据,並且年老無依的婆婆去買一個麵包也要納稅,我們的社會還有憐憫嗎?
行公義,好憐憫;對立著自利與貪婪。
我反對 GST!
後記:
(明報) 12月 05日 星期二
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宣布,由於未能說服大部分市民支持,政府決定不再推介商品及服務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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