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23日

大快人心

轉貼:法官包致金姪女 AMINA 違反感化令入獄六星期


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 AMINA 掌摑警員案件,裁判官指被告違反感化令,撤銷 AMINA 的感化令判決,改判即時入獄六個星期。

AMINA 早上到法院聽取判決,辯方律師指案發後傳媒廣泛報道對被告不公平,網民在網上的評論亦令 AMINA 感到尷尬,令她感到很大壓力,情緒受到困擾,十月底後離開香港到新加坡,沒有再向感化官報到接受感化。但控方指傳媒報道是受憲法保障,事件關乎公眾知情權,被告亦清楚知道自己有責任見感化官。

裁判官胡雅文指,AMINA 在七項感化令中有五項並無履行,包括沒有到美國戒酒,沒有和感化官保持聯絡,沒有遵從感化官指令和無在香港及美國接受心理和精神治療。裁判官認為,判處感化令是要被告改過自身,但她並無履行,決定撤銷 AMINA 的感化令,改判入獄六個星期。

(2010-12-23, aTV 亞視新聞)

20 則留言:

  1. 卡臣:

    判佢坐得少啦!不過都好過冇!!

    值得大家高興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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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其實反映出當事人根本不認為自己有錯或有病,所以不肯聽話去見感化官同執行感化令.既然這樣,坐監也是活該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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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Bittermelon:

    同意,可能俾佢有D教訓仲會幫到佢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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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希望唔會又殺出個程咬金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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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Coffee n Tea:

    又搞到佢冇事?唔好喇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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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七項感化令有五項不履行, 顯示當事人的確是一個患有心理和精神病的病人, 而且病情嚴重, 非要判處監禁並強制其接受精神病治療不可. 胡雅文法官明察秋毫, 宅心仁厚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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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咁樣咪証明佢當初根本無覺得自己係錯囉,
    仲以為自己係上等人,
    連法官講乜都唔理,
    哩啲人咪就係被人睇死嘅富貴精囉,
    唔丙唔舒服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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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我相信今次的結果會對她以後的人生帶來十分正面的影響, 雖然獄中的生活一定叫她難過得要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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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匿名:

    為咗要幫阿 Amina, 最好強制佢入小攬接受無限期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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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新鮮人:

    今次判佢坐籃,大快人心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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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舞了:

    為咗要打救佢,最好都俾佢一路在獄中接受教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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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到這一刻我覺得佢可能真係有病,正常人唔會當法官指示無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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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Uncle Ray:

    咁對佢最好嘅做法,係更加應該判佢入小欖接受治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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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簡直就係大快人心, yea! yea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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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呵呵,死不海改,禍由自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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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. 肥貓:

    對!法官給所有香港人送上一份令人興奮的聖誕禮物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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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7. laulong:

    所謂:天作孽,猶可恕;自作孽,不可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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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8. naruto:

    實在係大好信息,天人共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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