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26日

我的 Tablet Stand

網上圖片
在灣電看上了一隻 Tablet Stand,我問店員賣多少錢?

「$80」

「有冇得減?」我連忙講價。

「冇!」店員語氣好堅決。

「咁我去第二間格完價先再返轉頭搵你啦。」我毫不轉灣抹角。

「你唔駛搵啦,全個場得我呢間有得賣呢隻嘢咋!」

我不信,行了全場一周後,才發現剛才店員沒有說錯,其他店鋪真的沒有這件東西。

我再回那店子,剛才那個店員不見了,換來是另一位店員。

我再問:「呢個 Tablet Stand 賣幾多錢?」

「$50」這店員語氣同樣好堅決。

我連忙說要一隻,不講價了。

「係唔係 paid cash?」店員嚇了我一跳,令我有半秒時間不懂回答。

「我俾過隻新嘅未開過盒嘅你啦,駛唔駛開單?要唔要膠袋?」我覺得這個店服務態度一流。

我走後,離遠聽見原先那個店員在咆哮:「吓!賣$50?#&#&%@$*%#*&」

26 則留言:

  1. 灣電是修頓電腦城還是289電腦特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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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the inner space:

      是灣仔電腦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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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多謝咁快覆!以為兄台中環人上環人,
      哈哈,我好日都唔去個頭甚少機會碰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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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the inner space:

      其實我也不多行灣電,只是剛好經過又有東西想買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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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原來你是係老千!! 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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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Terence Yun:

      老千? 有估價、有議價、有offer有acceptance,絕對是在你情我願下做買賣,我肯定有良心過殷實商人李生!

      不過話時話,假如我信價值投資法呢套野,我好可能已經在$80呢個價位入咗貨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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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. 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的新修訂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生效後,海關關長張雲正表示,市場反應良好,行業減少用「最」等誇張失實字眼,從商手法有見改善。

      咁商品說明新例針對 invitation to trade,初時 80呅其實是 50呅,有冇抵觸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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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. invitation to trade ==》 treat


      sPa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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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. the inner space:

      我剛剛仲lun緊呢份執法指引,未係好熟!

      假如佢初初報$50,後來收購$80,我估都未必有機會算先誘後轉銷售行為。

      我行過個場,差不多產品嘅價格都要八九十蚊,因此,我覺此商戶未有在價格上取巧的意圖,一般「價值投資者」會覺得合理,並有理由相信會接受,算是他們眼中的合理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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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9. 第一個 quote 80
      第二個 quote 50
      其實第一個是做媒的
      令到你以為50好抵買
      後來更加交叉蛋蛋蛋
      其實是引你墮入圈套
      這是否與新例有抵觸
      其實這與街頭電子黨
      用50買80的騙局類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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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. the inner space:

      我反而覺得佢似肥手指落錯盤居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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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. 邊隻肥手指 butter finger fat finger 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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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. 哎喲嘢得兄台誤會添,斃敝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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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3. the inner space:

      你指朱古力手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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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早知就搭你單要番一個, 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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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哈哈,話唔定行多個轉,返到嚟見到第三個售貨員會再平啲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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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同意呀!

      這個營商手法可能抵觸新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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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Armadillo:

      $50 我都按受喇,就位算平少少我都費事晒腳骨力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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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the inner space:

      呢條新例對商戶都唔係完全冇保障架,動輒輕易入罪對社會亦非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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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究竟這是一個局, 還是那位 $50店員報錯價錢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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